公安机关认为应移送检察院的证据是什么?
一般情况下,如果公安机关认为犯罪嫌疑人故意伤害罪证据确实的话应该是移送检察院了.那么怎样才算证据充足呢? 证人证言,受害人指证,这些足够吗?
你说的显然不够。下面提供的比较完善,但也不是每一项都需要——根据案情吧。 对提请批捕的故意伤害案件,应从以下几个方面审查证据: (一)有证据证明发生了故意伤害犯罪事实。 重点审查: 1、法医鉴定结论、医院诊断证明、刑事科学技术照片、现场勘查图及现场勘查笔录等证明发生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的证据。
2、证明故意伤害行为所造成的伤害后果达到轻伤以上程度的鉴定。 3、证明非法损害他人身体健康的行为出于故意的证据。 4、证明故意伤害犯罪事实发生的被害人陈述、证人证言、犯罪嫌疑人供述等。 (二)有证据证明故意伤害犯罪事实系犯罪嫌疑人实施的。
重点审查: 1、显示犯罪嫌疑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的视听资料。 2、被害人的指认。 3、犯罪嫌疑人的供认。 4、证人证言及辨认笔录。 5、同案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6、对遗留在犯罪工具、犯罪现场和犯罪嫌疑人、被害人身体、衣物上的指纹、足迹、血迹等所做的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的鉴定。
7、犯罪嫌疑人有作案时间及故意伤害的动机、目的的证据。 8、其他能够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的证据。 (三)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行为的证据已有查证属实的。 1、能够排除合理怀疑的视听资料。 2、其他证据能够印证的被害人的指认。
3、其他证据能够印证的犯罪嫌疑人的供述。 4、能够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 5、能够与其他证据相互印证的证人证言或者同案犯供述。 6、其他查证属实的证明犯罪嫌疑人实施故意伤害犯罪的证据。 。
犯罪构成的要件有…… (一)犯罪主体。是指实施犯罪行为的人。 (二)犯罪的主观方面。 即故意和过失。 (三)犯罪的客观方面。是指犯罪行为的具体表现。 犯罪人的行为, 后果等。 (四)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而被犯罪行为所侵害的社会关系。 伤害罪,犯罪对象是具体的被害人,而犯罪客体是指刑法所保护的公民人身权利不受非法侵害的这种社会关系 。 ---只要上述要件的事实有充分的证据,就是证据充分了。 光有“证人证言,受害人指证”,这些是不够的。对照上面,比如,行为、后果、故意等因素,是至关重要的。
答:根据《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都不得确定有罪。除了人民法院以外,任何国家机关和个人都没有权利认定一个人的罪行。国家规定,凡是疑...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