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现行赔偿法的立法现状是怎样的呢?
我国现行赔偿法的立法现状是怎样的呢?
上面的假设是严格执行我国《国家赔偿法》的法条而出现的滑稽的一幕。诚然我国《国家赔偿法》对包括行政赔偿在内的国家赔偿做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但该法无论从“赔偿范围”还是“赔偿方式和计算标准”都没有对精神损害赔偿进行直接的法律规定。只有在第三十条规定了“赔偿义务机关对依法确认有本法第三条:(一)违法拘留或者违法采取限制公民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的;(二)非法拘禁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剥夺公民人身自由的;第十五条:(一)对没有犯罪事实或者没有事实证明有犯罪重大嫌疑的人错误拘留的;(二)对没有犯罪事实的人错误逮捕的;(三)依照审判监督程序再审改判无罪,原判刑罚已经执行的,有以上规定情形之一,并造成受害人名誉权、荣誉权损害的,应当在侵权行为影响的范围内,为受害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赔礼道歉。
” 我们可以从佘祥林案件中看出我国国家赔偿法中精神赔偿的缺陷。在受到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的工作人员以国家的名义做出的违法行为侵害时,受害人所受的侵害不仅仅表现在肉体上,同时还表现在精神上,在某种程度上甚至可以说精神上的创伤较之肉体上的创伤更难平复。
因此当侵权行为纠正后,仅给受害者物质上的损害补偿,而不给其精神上补偿的做法与情与理与法都是不公正的。而这种不公正是在严格执行现行《国家赔偿法》的前提下产生的,因此我们得出的结论是:立法的残缺导致了执法上的瑕疵。
答:一、土地补偿费 1.征用耕地、蔬菜地,根据国家规定的价格政策,按该土地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下同)的六倍计算; 2.征用鱼塘、藕塘、养殖场、果园、竹园、林地等土...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