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定呢?
离婚中遗弃家庭成员怎么判定呢?
我国第32条第2款规定:"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1)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2)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可见,新将"遗弃家庭成员"作为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法定情形之一,也即是法定离婚条件之一。
只要当事人具备这些条件,就可以解除婚姻关系。遗弃家庭成员是指对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家庭成员,负有抚养义务而拒绝抚养的行为。 遗弃罪 是指对于老年、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的行为。
如父母拒绝抚养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子女,子女拒绝赡养已失去独立生活能力的父母。 所谓遗弃,就是指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抚养义务者拒绝抚养、赡养、照顾,情节较为严重的行为。首先,从其概念来看,遗弃的主体只能是有抚养能力的配偶,其他家庭成员即使有遗弃行为,但都不是离婚损害赔偿制度中所规定的遗弃主体;其次,被遗弃的对象既包括年老、患病的父母、未成年的子女,也包括患病或没有生活经济来源的配偶。
再次,这种遗弃行为已造成了较为严重的后果,如造成年老、年幼或患病者饥饿、挨冻、流浪、病重及死亡等。此外,遗弃在时间上显然是要达到一定的期限,否则不会出现严重的后果。 我国刑法第183条规定,对于年老、年幼、患病或者其他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人,负有扶养义务而拒绝扶养,情节恶劣,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这里所指的情节恶劣,通常是指被遗弃人因生活无着而被迫到处乞讨,遗弃动机卑鄙,遗弃手段十分恶劣的,由于遗弃造成病、残、死亡后果的等情况。 法律还规定,对于由于遗弃而引起被遗弃人精神失常、自杀、死亡后果的,或者基于一惯玩弄女性而遗弃妇女或儿童的,应当从重处理。
答:遗弃罪由刑法规定,夫妻一方对没有独立生活能力的一方有扶养义务,如果有能力扶养二拒绝扶养情节严重则构成遗弃罪。 提出离婚的话,可以提出离婚损害赔偿,既包括物质赔偿...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