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职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用人单位是否有追偿权?
《工资支付暂时规定》第16条规定:“因劳动者本人原因给用人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要求其赔偿经济损失。”《山东省企业工资支付规定》第30条规定:“因劳动者原因造成企业经济损失需要赔偿的,企业可以从劳动者工资中扣除。”可见,因劳动者本人原因造成经济损失的,用人单位是有追偿权的。《劳动合同法》第39条规定,劳动者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严重失职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虽然这里并没有明确用人单位具有追偿权,但也没有明令禁止。
答:工伤事故的责任承担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小刘因为自己的过错,使自己受到伤害,尽管可以享受工伤保险待遇,但并不能因此免除自己的赔偿责任。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承担经济损...详情>>
问:补哪种钙最适合?急啊!我家宝宝缺钙,但一直都在吃伊可欣和儿首的葡萄糖酸钙,但还是...
答:妈咪宝贝补钙Q&A Q1:每天补钙的最佳时间是什么? A:一般来说,任何方便的时候都可以服用钙片,进行补钙,这一点没有特别严格的规定。 Q2:补钙过多会有什么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