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涉外收养公证所需哪些材料呢?
办理涉外收养公证所需哪些材料呢?
收养人应当提供下列经过公证、认证的材料: 1. 收养申请书; 2. 婚姻状况证明; 3. 职业、经济收入和财产状况证明; 4. 身体健康检查证明; 5. 有无受过刑事处罚的证明; 6. 收养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送养人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1. 送养人、被收养人的身份证、户口簿; 2. 送养人的婚姻状况证明; 3. 人事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送养人的基本情况及被收养人的情况证明; 4. 社会福利机构作送养人的,应提供该机构出具的弃婴、弃儿被遗弃和发现的情况证明及查找其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情况证明;被收养人是孤儿的,应提交孤儿的父母死亡或者宣告死亡的证明,以及有抚养孤儿义务的其他人同意送养的书面意见。 5. 社会福利机构送养的,还应提交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证。
答:根据《收养法》第20条的规定,涉外收养应经以下法定程序:“外国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子女,应提供收养人的年龄、婚姻、职业、财产、健康、有无受过刑事处分等状况的证...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问:子宫息肉我有个朋友去检查子宫口那里有颗花生米大小的息肉,她打算过一个月再去做手术...
答:你朋友是宫颈息肉.推荐一文,供你参考: 什么是子宫颈息肉 子宫颈息肉是慢性宫颈炎表现的一种,在已婚妇女中比较多见。 子宫颈是子宫下端的部分,其内腔呈圆筒形或...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