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腹子有没有继承权?
遗腹子有没有继承权?
一般来说,享有继承权的人,在被继承人死亡人时一般 都已出生。但是,也存着这种情况,在被继承人死亡时,继 承人还是没出生的胎儿。民间称父亲死亡后出生的子女为 “遗腹子”,遗腹子与父亲有血缘关系,而且是直系血亲,所 以胎儿出生以后,与其他子女一样,享有同等的继承权。
此 外,遗腹子出生后,正处于婴儿期,没有父亲,特别需要抚 养照顾,他们享有与其他子女同等的继承权,是非常必要的也 是应当的。因此,我国继承法第二十八条明确规定:“遗产分割 前,应当保留胎儿的继承份额,胎儿出生时是死体的,保留 的份额按照法定继承办理”。
具体而言就是以下三种情况: (1) 继承开始时,如果继承人遗留下来的尚未出生的胎 儿,那么,各继承人在遗产分割的时候,应该为胎儿保留其 份额,保留的继承份额,一般应与被继承人的其他子女所继 承的份额相等。 (2) 胎儿取得为其保留的继承份额,是有条件的。
胎儿 在被继承人死亡以后,只有出生时是活的,才能作为继承 人,继承死者的遗产。 (3) 如果胎儿出生时是死体,按照规定继承规定,保留 的份额应按法定继承处理。 另外,由于胎儿从出生到成年(即十八周岁)以前,没 有或不完全具有行为能力,他们继承的遗产,由其法定代理 人或监护人负责保管。
答:本案争议的焦点是遗腹子的继承权问题,有两种不同的意见。 第一种意见认为,谢某的第三个儿子已死亡,因此不存在继承问题。肖某的腹中胎儿能否顺利出生无法确定,因此无法...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