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 两次试用期吗?
小范在某物流公司担任行政工作,与该公 司在劳动合同约定,合同期限为1年,试用期 为2个月,但是在小范工作满1年后,公司人 事经理给小范续签的劳动合同内依然约定了试用期。小范感到很困惑,人事经理表示,这是 公司的新规定,每位员工在续签时都必须再经 历一次试用期,通过了才能继续在公司工作。 那么,该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呢?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同一 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本案中,由于已经在第一次订立劳动合 同的时候约定了试用期,因此与小范续约的 时候,不能再约定试用期,而是直接进入合 同的正式履行期。
答:根据《劳动合同法》第19条的规定,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也就是说,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曾经约定过试用期,重新签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的,不得再约定...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