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定的举证期限有多久?
法定的举证期限有多久?如何确定?
2015年2月颁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的解释》对于举证期限有明确的规定,即“人民法院应当在审理前 的准备阶段确定当事人的举证期限。举证期限可以由当事人协商,并经人 民法院准许。人民法院确定举证期限,第一审普通程序案件不得少于15 日,当事人提供新的证据的第二审案件不得少于10日”。在举证期限届满后,当事人如对已经提供的证据,申请提供反驳证据 的,人民法院可以酌情再次确定举证期限,而且该期限不受前款规定的 限制。
答: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中有关 举证时限规定的通知》《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并参照部 分地方法院关于适用小额诉...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