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常识中可以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吗?
法律常识中可以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息吗?
案例分析:林某是一名国家工作人员,在某国安部门任职。林某大学主修 的是计算机专业,因此在单位主要负责用计算机、网络等高科技存储、 处理有关国家秘密的工作。2015年7月,林某所在的部门工作量突然增大,领导派给林某的工作也比较多。林某争强好胜,急于干出 点成绩引起领导重视,工作得非常认真,但还是没能在规定期限前完成工作,于是他便冒险将工作带回家,用自己的电脑处理了部分 国家秘密信息,完成了剩下的工作。
没想到这件事被有关人员发现,将林某带走问话。林某的做法不合法,他不能使用非涉密计算机处理国家秘密信 息。根据我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机关、单位 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管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
林某虽为国家 工作人员,有权处理相关国家秘密信息,但仍然不能用非涉密计算机、设备存储、处理国家秘密信息。虽然林某主观上并无泄露国家秘密的故意,但他的这种行为客观上可能会对国家安全和利益造甚至被不法分子利用。
因此,林某的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第二十四条机关、单位应当加强对涉密信息系统的嚿理,任 何组织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 将涉密计算机、涉密存储设备接入互联网及其他公信息网络;(二) 在未采取防护措施的情况下,在涉密信息系统与互网及 其他公共信息网络之间进行信息交换;(三) 使用非涉密计算机、非涉密存储设备存储、处理国〔秘密 信息;(四) 擅自卸栽、修改涉密信息系统的安全技术程序、管理程序;(五) 将未经安全技术处理的退出使用的涉密计算机、涉 设备赠送、出售、丢弃或者改作其他用途。
答:随着机关办公自动化的实现,电子计算机已被广泛使用,数 量庞大,密级不等的数据被存储在计算机系统中。因此,如何做 好计算机信息的保密工作是每个公务员面临的新课题。...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