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规的规定超生怎么办?
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超生怎么办?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下简称《人口与 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一条第一款规定:“不符合本法第十八条 规定生育子女的公民,应当依法缴纳社会抚养费。”根据该法第 十八条的规定,国家提倡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法律、法规规定条件的,可以要求安排生育第二个子女对公民的生育行为实行经济限制的制度始于20世纪80年 代初。
当时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对公民的 生育行为实行经济限制,其名称为“超生罚款”;1994年以后改 为“计划外生育费”,个别省改为“社会抚养费”。对公民的计划 外生育行为采取经济限制措施,对推动计划生育工作,控制人口 过快增长,促进人口与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起到重要作用。
2000年3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作出了《关于加强人口与计划生 育工作,稳定低生育水平的决定》(中发(2000)号),明确规定实 行征收社会抚养费制度。2002年8月2日,国务院颁布了《社 会抚养费的征收管理办法》,于2002年9月1日实施。
该办法 对违反计划生育生育的行为及征收社会抚养费进行了相应的规 定。此外,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违法 超生的人员,是国家工作人员的,除征收社会抚养费外,还应当 依法给予行政处分;其他人员还应当由其所在单位或者组织给 予纪律处分。
答:你妻子即将分娩第二胎,由于未办准生证,属于计划外生育,且是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第十八条“国家稳定现行生育政策,鼓励公民晚婚晚育,提倡一对夫妻...详情>>
问:当工作中遇到“垃圾人”时,应该怎么办?我现在做的是一份有服务成分的工作,有时候面...
答:窗口工作的确有时让人很苦恼 社会上不讲道理的人也的确多 个人认为,情绪与工作是两码事 既然是垃圾人,何必为他们生气 我知道楼主有时不是生气,而是窝着火,还没地方...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