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是否已经构成重婚罪?
5年前,我哥和一个女的认识了,后来那个女的在我住了1年多,还生下我侄子,但是生下我侄子之后没多久,她就失去了联系,最近我哥听说她又已经结婚了,请问我哥和她是不是属于事实婚姻?她是不是已经构成了重婚罪?我家是不是可以告她?以什么罪状起诉她?
构不成重婚.
94年之后法律就取消了事实婚姻,女方以后对待此事一定不能上当。 上海学者 徐佳捷
首先得明确什么是重婚。重婚有三种情况: 一是双方都有配偶,而又结婚婚; 二是有配偶的人与他人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三是明知他人有配偶且与其以夫妻名义同居生活的。 以上均应按重婚罪定罪。 你说的情况中,你哥哥与那个女的没有履行法定的结婚登记,且是发生在1994年2月1日以后。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五条第(二)项的规定:“1994年2月1日民政部《婚姻登记管理条例》公布实施以后,男女双方符合结婚实质要件的,人民法院应当告知其在案件受理前补办结婚登记;未补办结婚登记的,按解除同居关系处理。” 所以,你哥哥与那女的,不属于法定的夫妻关系,也不是事实婚姻,即不是配偶。 因此,那女的与别人结婚,不属于重婚。
我国从94年起不承认事实婚姻,也就是说你哥和那个女人的婚姻是不受法律保护的。 而那个女的离开后又结婚,不属于重婚。 但你可以要求她支付抚养费。
首先,五年前,你哥和那个女的是否符合法定结婚条件,是确定是否能构成事实婚的条件。如果都符合就构成事实婚。但两人始终没有取得结婚证。所以事实婚可以随即解除。 2。女的没构成重婚。 建议你向他所要抚养费。
答:我国刑法规定的重婚罪是指有配偶而重婚的,或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之结婚的。婚姻法修改后规定了无效和可撤销婚姻,这对重婚罪的处理上赋予了新的精神。本文就此进行一些探讨...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