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过工伤的人想辞职怎么办?
我有一个很好的同事今年28岁,他在99年1月出过工伤,在2000年恢复工作后,经鉴定为5级工伤,相关规定好像是企业不允许辞退他,如果要辞退或企业倒闭会赔偿给其一部分资金补偿,但因工作岗位特殊,时常引起他人嘲笑和寻开心。明年他想辞职令找工作,但好像一但辞职所有的工伤待遇都会没了,企业也不会赔偿了,有人劝他为工伤原因开病假,一直修病假。请问还有什么好的办法?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四条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五级伤残为16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经工伤职工本人提出,该职工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所以,如果辞职,可根据相关法规执行,如果单位不按照法规执行,可以就此申请仲裁,请求加倍补偿。放心,没问题的。
可以要求一次性的补偿.
我单位有职工是这样处理的:先与单位解除劳动合同(买断工龄),单位给付一定的经济补偿(各单位买断工龄的金额不一样),买断工龄时单位还要根据你的工伤级别按国家规定给一定的工伤补偿,同时你还可向工会申请困难补助。假如你还有残疾证,下岗后,街道会给你优先安排你适合的工作。 我以为这样你既可以拿上可观的经济补偿,又不愁以后没有工作。
当然可以辞职,《工伤保险条例》是要保护工伤受害者的合法权益,限制用人单位的,而非限制工伤致残者的,希望你的朋友能够好运!同时要考虑清楚,找好退路再辞职,不要盲目.
我觉得与用人单位协商,不干现在的工作了,每月领取工伤伤残津贴。然后,再去找一份力所能及的工作。记住,不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关系,也不办辞职,这是最好的选择。祝你的朋友好运!
答:1、工伤职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如果不是在治疗期间和国家规定的医疗期内或有特殊情况的话,一般情况下会批准。 2、工伤职工过了医疗期解除劳动合同,单位需向他支付如下...详情>>
问:法律咨询法律咨询法律咨询: 情况是这样的,我和姐是同母异父,她的生父去世后,母亲...
答:这调解协议可以作废吗?我老婆没签字,夫妻财产是共有的, 我老婆要上诉,想请法律高手支支招,我不相信在法律上分家,都分给女儿,儿子没份的,(就是想不通,窝囊) 问...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