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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帮帮忙啊,我真的很无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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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帮帮忙啊,我真的很无助.

我是在银行上班的,我打算辞职,可领导一直让我等(我有几笔借款,都是正常的),我不知道怎么办.如果我直接走的话,会有什么问题,有那位专业的人士给点帮助啊.谢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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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4-11-30 13:23:44
    劳动法规定了你享有平等就业和选择职业的权利。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单位不得以借款来要挟你。你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银行。如果银行不同意的,你可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横***

    2004-11-30 13:23:44

其他答案

    2004-12-01 15:11:47
  • 按照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劳动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你的问题不是十分清楚,我可以假设几种情况让你选择:用人单位没有按时给付工资,劳动者随时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解除;用人单位用威胁的手段强迫劳动的,可以随时解除。一般情况下,你可以书面申请,讲明工作交接和掌握商业秘密的情况,如果双方有保密条款,还需要遵守,并获得补偿。同时你可以要求单位结清工资。在离开单位是同时你可以要求转移社会保险费的交纳。

    北***

    2004-12-01 15:11:47

  • 2004-12-01 14:52:07
  •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辞职是要按规定程序进行的,即要按法律规定的时间提出辞职申请,提出申请后,如果单位领导在法律规定的时间内批准你的辞职,你即可离职;如果单位领导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批准你的辞职申请,你可按有关法律规定的时间后离职,即单位或领导收到申请后在法律规定的时间没有没有批准你的辞职申请,你可以离职。至于贷款,哪要按有关规定来办理。如果你按照上述规定办理完有关手续后离职,单位或领导要找你的麻烦的话,你可以依法起拆和请求劳动仲裁。此答不知与你的愿望如何!!!

    y***

    2004-12-01 14:52:07

  • 2004-12-01 14:39:42
  • 这个都是有合同看的,如果按合同做,走了过场,不批准也没有关系。

    红***

    2004-12-01 14:39:42

  • 2004-12-01 14:25:29
  • 先要看看你跟银行的劳动合同是否已经到期了,如果还没有的话,你可能要付合同上的一些违约义务。你可以先打辞职信,等有人跟你交接工作后就可以了。至于借款,经上级审核就可以了。

    s***

    2004-12-01 14:25:29

  • 2004-12-01 14:23:08
  • 你要是借出去的是7位数以上的话,最好是先去美国买个绿卡!然后向中国同胞说“BEY-BEY”就OK啦!难道你不会,千万别说不会啊。

    d***

    2004-12-01 14:23:08

  • 2004-12-01 14:20:37
  •       正常离职程序是:提出书面辞职报告,批准辞职,办理工作交接手续(包括离职审计),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等。
        首先要确定你所在单位是否与你签订了劳动合同,还是所在单位是事业单位。
        如实行劳动合同管理,你可递交书面辞职报告,领导应在30日内给予答复,并安排工作交接事宜(包括借款手续)。
      30日后,即使领导不批准,你也可以离职。如单位不给予办理人事转移手续,你可申请劳动仲裁。如单位原因造成工作交接(包括借款手续)无法办理,影响你离职,你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是你个人原因未完成工作交接(如借款手续未结清),单位可以不给你办理人事关系转移手续,责任由你自己承担。
      如果你不履行辞职手续既离开单位,属擅自离职,要承担违约责任及由此给单位造成的损失。 如你所在单位为事业单位,应按照事业单位辞职程序办理。如领导不同意辞职,你又想离开该单位,你只有办理退职。否则,如你擅自离职,单位可能按开除或除名处理你。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老拖着这并不影响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即可离开原单位。 2、另外,有关你的借款问题,如单位在借给你钱时,明确要求你必须服务多少年的,这时你就不能按上面的规定来做了,而必须按你和单位的特别约定来做; 3、如果你与单位借款时无特别的约定,则借款的存在并不影响你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借款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你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走人,借款的存在在法律上不影响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当然,你绝对不要一走了之,这样你就是违约,要承担由此给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

    c***

    2004-12-01 14:20:37

  • 2004-12-01 14:13:25
  •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提前30日书面通知用人单位.注意保留已经书面通知的证据,防止用人单位声称没有接到通知,指控你违约.建议用特快专递寄送,并在快递单上注明寄送的文件为,防止用人单位抵赖.
    在此期间应当协助用人单位办理交接手续,结清帐目.妥善处理善后工作.

    y***

    2004-12-01 14:13:25

  • 2004-12-01 14:01:05
  • 要看你和单位原来有没有特殊的协议,如果没有的话,请书面通知单位(注意采集证据),30日后如果单位没有回复就离职!

    j***

    2004-12-01 14:01:05

  • 2004-12-01 13:55:07
  • 首先你得考虑一下你与公司的合同有没有到期,如果没有,这样就会造成违约,您可能要向公司赔偿违约金了,多不好呀。再就是,如果直接离职没有把手上的工作交接完毕,会给公司的正常运转带来很多的不便等等。希望您考虑清楚。

    l***

    2004-12-01 13:55:07

  • 2004-12-01 13:50:56
  • 一、《劳动法》中明确规定,员工如合同未到期辞职,可以提前30天书面通知银行,必须书面形式,到期后与银行办理交接手续后离职,如银行不同意也可不经交接而直接离职。这是劳动法赋予劳动者的权利。
    二、如合同中约定违约金,因为是你提出离职,合同期未到期且不是由于银行原因导致辞职,则你必须承担违约责任,如合同中有约定从约定但约定不能显失公平。
    三、如果银行方面不办理交接手续导致你无法办理养老等各项保险费用的转移及不支付你工资,只要你提前三十天且到期,你有权要求银行办理,如银行不办理,你可以通过仲裁的方式来解决,胜诉权在你。
    四、你的借款问题,应是另一法律关系,与你离职是无关系的。可通过其他法律途径解决。
    五、如你还是无所适从,建议你与当地(银行所在地)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联系寻求帮助。

    苹***

    2004-12-01 13:50:56

  • 2004-12-01 13:45:29
  • 先递交辞职报告,
    30天内还款,
    之后即可结清工资直接走人
    两不相欠

    夙***

    2004-12-01 13:45:29

  • 2004-12-01 13:42:14
  • 我同意qinkangmei 的观点。

    l***

    2004-12-01 13:42:14

  • 2004-12-01 13:35:07
  • 按正规程序办事

    6***

    2004-12-01 13:35:07

  • 2004-12-01 13:03:35
  • 按正规程序办事

    k***

    2004-12-01 13:03:35

  • 2004-12-01 12:53:20
  • 在没有其他协议前提下写出书面辞职信上交主管和人事部门负责人签字,正常工作交接后可离职,即便有人故意刁难,但30天后已经生效。

    睡***

    2004-12-01 12:53:20

  • 2004-12-01 12:15:07
  • 属单方面撕毁合同要负赔偿金,应提前30天告诉对方

    s***

    2004-12-01 12:15:07

  • 2004-12-01 12:08:28
  •  最好不要自離.?按?M?法律工作室的辦.
    如果自離,同事??涌茨?也許不?押靡獾娜?f?脑?.你自己的工資也拿不到.

    c***

    2004-12-01 12:08:28

  • 2004-12-01 11:51:49
  • 最好以书面的方式提出离职申请,并且在离职申请中正确的阐明原因,并且标明离职时间。一般是30天后你就可以不上班了,劳动法规定员工只需要提前30天履行提前告知的义务就可以了

    m***

    2004-12-01 11:51:49

  • 2004-12-01 11:47:00
  • 您好!
    当然不能直接走了。作为金融部门,钱是很敏感的问题。而且工作也要交接清楚。领导让你等一定有他的道理,你可以和他沟通。并且要按劳动法来办理。我认为银行不能和私企相提并论,在私企也不可能说走就走啊。好的工作可以再找。不懂你觉得无助的原因。在哪工作借款都要清楚,更何况银行?
    按正常手续办理吧!

    陶***

    2004-12-01 11:47:00

  • 2004-12-01 11:44:45
  • 没工资了

    a***

    2004-12-01 11:44:45

  • 2004-12-01 11:38:03
  • 《劳动法》中规定可提前30日书面申请离职,但离职前必须归还在公司所借的款项。
    注意:了解你当时在公司所签的合同,看看有没有对你不利的条款。

    设***

    2004-12-01 11:38:03

  • 2004-12-01 11:15:28
  • 如果想走的话,应该是按规定打书面辞职报告,再到时间后走人,但这些都是劳动关系方面的责任。
    借款吗,只要经得起离职审计就好了。

    d***

    2004-12-01 11:15:28

  • 2004-12-01 11:15:09
  • 如果直接离职,可能会被单位以违反劳动合同为由,索取违约金。

    x***

    2004-12-01 11:15:09

  • 2004-12-01 11:11:15
  • 我觉得你应该先看一下你的劳动合同是否快到了,如果还有一段时间的话你可以先把借款的事情处理完然后正好辞职.要是一下子不太好处理的话那可以和领导协商一下或书面写清关于借款一事的在离职后不影响新工作的前题下在过来处理,我认为不影响你想辞职的意愿.

    x***

    2004-12-01 11:11:15

  • 2004-12-01 11:07:39
  • 1、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即可解除劳动合同,如用人单位老拖着这并不影响你单方解除劳动合同,你只要提前三十天通知用人单位后,即可离开原单位。
    2、另外,有关你的借款问题,如单位在借给你钱时,明确要求你必须服务多少年的,这时你就不能按上面的规定来做了,而必须按你和单位的特别约定来做;
    3、如果你与单位借款时无特别的约定,则借款的存在并不影响你单方解除合同的权利,因为借款关系与劳动关系是两个不同的法律关系,因此,你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然后走人,借款的存在在法律上不影响你的解除劳动合同的权利。
    4、当然,你绝对不要一走了之,这样你就是违约,要承担由此给单位造成的一切损失。
          

    q***

    2004-12-01 11:07:39

  • 2004-12-01 10:51:27
  • 你得对你的单位作出法律起诉并对单位赔偿

    小***

    2004-12-01 10:51:27

  • 2004-12-01 10:47:56
  • 等有减员指标时让你走,减员工作就好完成了。

    x***

    2004-12-01 10:47:56

  • 2004-12-01 10:40:58
  • 如果你直接离职,应该算是自动离职,那你以前的单位给你买的养老保险就算失效了,如果你自己要买的话要从新来买,就不华算了。

    h***

    2004-12-01 10:40:58

  • 2004-12-01 10:38:30
  • 如果双方签定了劳动合同后,你没有到期便辞职,很可能你不能拿到失业金以及相关的一些报酬.相反厂方有可能因你提前辞职而说你违约,会克扣你当月奖金及年终奖,而你的借款则必须在辞职那天一次性偿还.所以辞职前必须和相关部门商量好,才能保住自己的一些利益.

    魔***

    2004-12-01 10:38:30

  • 2004-12-01 10:29:32
  • 我认为等也应该有时间限制,老等下去也不是办法。应该尽快解决问题。比方说
    借款的事,能在短时期内解决更好。把自己的事处理完再走心理会安心一些。

    水***

    2004-12-01 10:29:32

  • 2004-12-01 10:27:18
  • 需要根据你和银行所签署的合同,一般而言,合同中会规定双方希望中止合同时,需要提前通知的时间。

    t***

    2004-12-01 10:27:18

  • 2004-12-01 10:25:27
  • 还是按正规程序办事比较好

    c***

    2004-12-01 10:25:27

  • 2004-12-01 10:19:43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的双方任何一方要解除合同,都必须提出书面的申请,并征得对方得同意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否则,就要承担相应得法律责任。

    s***

    2004-12-01 10:19:43

  • 2004-12-01 10:15:45
  • 如果你已与单位签订了合同.还没到期的话.你提前走要承担违约责任:这个责任有大有小.因人而已.如果没有合同那就随便了.因为没有制约.不用承担责任.也就是劳动法不保护没合同的人.也不受劳动法制约.

    t***

    2004-12-01 10:15:45

  • 2004-12-01 10:11:36
  •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第三十一条 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如果您与您的单位签有内部协议,必须履行协议相关内容,如若没有,按劳动法相关规定操作应无问题,前提是一定把工作交接清楚,包括所欠公司财物等。
    

    h***

    2004-12-01 10:11:36

  • 2004-11-30 20:17:34
  • 横线法律工作室说得对。

    1***

    2004-11-30 20:17:34

  • 2004-11-30 12:40:15
  • 如果想走的话,应该是按规定打书面辞职报告,再到时间后走人,但这些都是劳动关系方面的责任。
    借款吗,只要经得起离职审计就好了。

    一***

    2004-11-30 12:4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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