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拆迁,平房(私房)院子中的使用权面积土地是否应给予补偿
平房(私房)院子中的使用权面积土地是否应给予补偿,要视具体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 如果土地证上明确显示的土地面积,应按照土地征用的补偿原则全额补偿;如果土地证上没有反映,但院子有围墙而且一直单独使用,可以按照系数适当补偿;如果是开放的院子,虽然独家使用,一般不给补偿。
答:《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第三十三条:拆迁居住房屋,货币补偿金额应当根据被拆除房屋的房地产市场评估单价和被拆除房屋的建筑面积确定。 《上海市城市房屋拆迁...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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