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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认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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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机动车事故责任的认定

前几日我驾驶电瓶车与一电动三轮车相撞,对方逆向行驶,由于双方都想给对方让路而相撞,我连人带车摔倒,车子前面损伤严重,对方并未摔倒,之后我们俩协商无果我报了警,此时对方喊头疼,等交警现场勘察并把对方送到医院,经检查对方脑部出血并动了手术,现在还处于昏迷状态,但当对方并未摔到,反而这么严重,我想请问这个我应该担什么责任?交警要等到对方醒以后才能做认定,但他们家人却搞的我不能工作,只有请假回了老家,手机也不敢开,我该怎么办?急切需要你们的帮助,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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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8-01-26 21:30:16
      你应该担什么责任? 从你对事故现场的描述看,这事故是对方“逆向行驶”造成的,应该是由对方承担全部的事故责任,你没有责任。但应以交警部门的事故责任认定书为准。 
    按《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交警应该在事故十天内作事故责任认定,如果需要进行技术鉴定的应该在技术鉴定五日后内作出事故责任认定。
       事故责任认定是以现场勘查和技术鉴定作为依据的,不是以当事人的口供为依据的,因此“要等到对方醒以后才能做认定”的说法是错误的,照这个逻辑,如果这人要是死了,事故认定是不是就永远也做不成了啊?荒堂! 赔偿问题必须在交警部门作出事故定后,并且伤员出院后,即在能够分清责任,确定损失额的情况下才能进行。
      没有不分清红皂白就要钱的事,不给! 该怎么办?建议你找交警部门,请求他们依照法律规定的时间作出事故认定,只要你拿到对方责全部责任或主要责任的认定,就不是对方家属找你要钱了,而是你找他们赔偿修车费了。哈。 如果交警超期没有作出认定,你可以向其上级公安局或检察院投诉。
       但我看没这么严重,不就是“前几日”么?没到期吧?等几天再说。 哈,稍安勿躁。稍安勿躁。 。

    北***

    2008-01-26 21:30:16

其他答案

    2008-01-26 15:28:36
  • 既然已经报警,交警参与解决。
    如果对方没有因事故而受伤,而是由于自身的疾病(如心脑血管疾病)所致,与事故没有直接责任,责任自负。
    对方骚扰,可以躲避,也可以报案,责成对方依法处理,不得防碍他人。

    a***

    2008-01-26 15: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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