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胜任被解雇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不胜任被解雇能否主张经济补偿金?
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劳动法》第28条规定:“依据本法第24、26、27条规定,的,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经济补偿。”其中第26条就包括“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根据劳动部《违反和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办法》第7条规定,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按其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1年,发给相当于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最多不超过12个月。小刘虽然不胜任工作,工作时间不满1年,但在被单位解雇后,仍然可以依据上述规定享受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在接到小刘的举报后,责令机械厂支付了小刘1个月的经济补偿金。
答:职是不能获得经济补偿金的。但这一原则性的规定如果僵化执行,显然不利于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综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最高院的有关司法解释,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详情>>
答:一般是按时计费,根据案件复杂程度来定。详情>>
问: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经前经常出现下腹部左边或右边疼痛,我很困扰也很担...
答:还是到医院检查治疗的好 这里回答不了专业问题 不要担心不要怕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