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能低于集体合同吗?
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能低于集体合同吗?
《劳动合同法》第五十五条规定,集体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标准不得低于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最低标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的劳动合同中,劳动报酬和劳动条件等不得低于集体合同规定的标准。这是什么意思呢?比如说当地政府规定了一个最低工资标准为每月700元,那么在集体合同中,企业和员工约定的本企业的最低工资就不能低于当地政府规定的700元,应该高于或者至少等于700元。 虽然当地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是每月700元,如果企业在集体合同中与员工约定的本企业的最低工资是1000元的话,那么企业跟单个劳动者约定的劳动合同里的工资条款就不可以低于1000元,如果低于1000元,这个劳动合同就是无效的。
答:劳动保障监察部门认为,根据《劳动法》第48条规定,国家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用人单位支付劳动者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劳动合同法》第85条规定,用人单...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酸牛奶是用鲜牛奶通过特殊细菌发酵制成的,牛奶经酸化后,酪蛋白凝块变小,并且可使胃内酸性增高,对于宝宝的消化吸收很有帮助,宝宝适量食用酸牛奶是有好处的。需要注意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