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
为什么把“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条件?
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离婚的法定理由,符合马克思主义关于离婚问题的基本观点,婚姻应当以男女双方的感情为基础,夫妻感情是婚姻关系赖以维系的基本要素,是婚姻的生命力之所在。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作为离婚的法定理由,也是我国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长期经验总结。离婚纠纷的产生原因虽然十分复杂,但一般与夫妻的感情状况密切相关,双方感情业已恶化甚至破裂是导致离婚纠纷的根本原因。为了保障离婚自由,防止轻率离婚,既不能用法律手段强制地维护夫妻感情确已破裂的婚姻关系,也不能用法律手段强制地解除夫妻感情尚未破裂的婚姻关系。
答:协议离婚是否以夫妻感情确已破裂为条件 《婚姻登记条例》规定:离婚协议书应当载明双方当事人的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