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对非法占用农用地出具什么手?
草原监督管理部门对非法占用农用地出具什么手续
该种情形也属于非法占用耕地“数量较大”。这是因为,首先,司法解释只是并列规定一个犯罪的几种选择性的行为对象,而不是根据不同对象规定为不同犯罪时,说明针对不同对象所实施的行为都是同一犯罪行为;既然是同一犯罪行为,就必须累计该行为的数量。其次,司法解释规定了选择性的几种农用地,而要求非法占用的数量较大时,只是为了限制处罚范围,将非法占用数量较小的行为排除在犯罪之外。
再次,如果只能分别计算不能累计,就会造成定罪的不均衡。例如,甲非法占用基本农田5亩且造成耕地都严重毁坏,即成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乙非法占用4亩基本农田且非法占用9亩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同时造成这13亩耕地严重毁坏,应该说乙的行为更具严重危害性,但只是由于不能累计,反而不成立犯罪。
这显然不公平,无疑给犯罪人规避刑事制裁提供可乘之机。最后,从非法占用农地罪在刑法分则中所处的位置看,该罪处于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罪一章中的破坏环境资源保护罪一节。根据法益的分类机能,一般根据犯罪所侵犯的主要法益内容对犯罪进行分类 。由此可见,该罪的落脚点在于国家对土地资源的环境保护。
因此,在非法占用基本农田和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分别都不足5亩和10亩时,如果非法占用行为造成耕地的大量毁坏,也可以成立非法占用农用地罪。
《草原法》第六十三条 无权批准征收、征用、使用草原的单位或者个人非法批准征收、征用、使用草原的,超越批准权限非法批准征收、征用、使用草原的,或者违反法律规定的程序批准征收、征用、使用草原,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够刑事处罚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非法批准征收、征用、使用草原的文件无效。非法批准征收、征用、使用的草原应当收回,当事人拒不归还的,以非法使用草原论处。 非法批准征收、征用、使用草原,给当事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答:客体要件 本罪侵犯的客体是国家的耕地管理制度。 中国《宪法》第10条规定:“城市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农村和城市郊区的土地,除由法律规定居于国家所有的以外,属于集...详情>>
答:如果要判e?q销赃罪是一到七年~(销赃罪的判刑已}?改了)但是以上的要判就是3年以下~~像他?j#的例子一般都是罚款~~详情>>
问: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体静脉注入了空气,也不知道是多少量,谁可以告诉我不小心在人...
答:在打点滴时如果不小心从输液管进入了少量空气,那应该是没有什么问题的,少来年感的空气进入了血管后,会被吸收掉,不至于形成较“大”的血栓而产生危险。既然您已经过了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