dalao们,扰乱公共秩序是民事违法行为还是行政违法行为
扰乱公共秩序是刑事犯罪行为或治安违法行为。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警告或者2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一)扰乱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秩序,致使工作、生产、营业、医疗、教学、科研不能正常进行,尚未造成严重损失的;(二)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三)扰乱公共汽车、电车、火车、船舶、航空器或者其他公共交通工具上的秩序的;(四)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五)破坏依法进行的选举秩序的。聚众实施前款行为的,对首要分子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扰乱公共秩序,轻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重辄触犯刑律;如果其中牵涉侵犯民事的违法行为,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被侵害人可以提起民事诉讼;触犯刑律的,被侵害人可以要求刑事附带民事诉讼。
答:在行使民事行政检察撤销权时应把握以下几个特征,一是行使的主体是人民检察院,既包括作出判决裁定法院的同级检察院,也包括上级检察院,也就是说下级检察院不得撤销上级法...详情>>
答:很简单。 1、房子是你的婚前财产,归你个人所有。 2、再婚后(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的还贷款项,归你们二人共有,权利平等。 3、如果你没有特殊合法约定,从其约定--...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