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期索赔的问题
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延误工期,导致进入雨季或者是百年不遇的暴雨(正常工期不会进入),承包商可否提出索赔?
如果是由于承包商的原因延误工期,合同的相对方可以索赔。 但如果是因为“百年不遇的暴雨”,则属于法律上的不可抗力,可以免赔。延误工期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法律依据是—— 《民法通则》第一百五十三条规定:“不可抗力是指当事人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民法通则》第一百零七条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造成他人损害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合同法》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责任。”
答:业主向承包商提出的索赔类型 (1)工期延误索赔。承包商支付误期损害赔偿费的前提是:这一工期延误的责任属于承包商方面。施工合同中的误期损害赔偿费,通常是由业主...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