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产分割,孩子归属问题
我想请问有资格的律师麻烦您,我和老公结婚四年,生了一个女儿,现在十五个月了,自从生下孩子以后,因为是女孩的原因,我们家有了许多矛盾,因为公婆想要抱孙子,而且我和老公感情也出现了隔膜,再继续生活我实在没有信心,我家的房子当初买的时候是用了公公的公积金贷款买的二手房,现在仍在还,房子的名字是公公的,我想请问我想要离婚财产会如何分配啊,还有请问孩子会归谁啊??急急急急
1、法院判决是否准许离婚的唯一标准就是看夫妻感情是否确已破裂, 且不能弥补,而公婆与孩子的事儿不能说明你们的夫妻感情如何,所以迪是“与本案无关”的问题,法院不会以此做为判决离婚的依据的。 如果你与“老公感情也出现了隔膜”,“再继续生活”只是“没有信心”,显然没有达到“情是否确已破裂, 且不能弥补”的,法院是不会判决你们离婚的。
但你们这情况,如果能就财产分割和子女抚养自行达成协议的,可以到民政部门办理协议离婚。 2、法律上认定房屋的产权只以房产证为依据那房子是你公公的名字,那么就不是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不以能当成你们的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但如果这房子中有你们夫妻的投资的,可以按债务请求公婆偿还,你们夫妻一人得到一半。
3、离婚时,如果孩子不足12个月的,原则上是归女方抚养,但你们这过了,不过也可以考虑女方优先。另外,你可以用公婆重男轻女做为把交给男方抚养对孩子不利为由请求归你抚养。从说的情形看,你应该能够得到孩子的抚养权,因为既然男方家重男轻女,应该是不会与你争这女孩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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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房屋为家庭共有财产。 二、除女方有不利于子女成长的情况,一般子女会判给女方。 你需做好以下工作: 1、寻找证明购房时间、房款缴付的证据。 2、男方包括男方父母在子女出生后对子女以及对你另眼对待的证据。 做以上工作,你的相关权利就能得到保障。
房子上写的是你公公的名字,那么就不应该算做夫妻共同财产,这个你是得不到的。 其它财产的话,理论上是平分,如果是因为一方过错而离婚的话,相应的还要多给对方财产。当然如果你们自行达成协议的话,按照你们的协议来分。 至于孩子,应该是判给你。因为你的公公婆婆有明显的重男轻女的倾向,孩子归男方不利于她的成长,所以会判给你。 关于孩子,婚姻法明确规定孩子的归属要视双方的经济情况,以及对孩子有利原则而定。 具体关于这个的认定只能由法院来认定,所以你要拿出证据来证明男方对孩子不好,孩子归他们的话会对孩子不利,这样法院一般会判给你。
此房为你们夫妻共同财产。若离婚时,你们都要主张此房时,竞价,一方主张则评估,取方一方给予另一方补偿。双方均不主张此房时,申请拍卖房屋,就所得价款进行分割。 孩子可归你,离婚后,哺乳期内的子女,以母为原则。哺乳期后,如不能协议时,由法院根据子女的权益和双方的具休情况判决。
我家的房子当初买的时候是用了公公的公积金贷款买的二手房,现在仍在还,房子的名字是公公的,我想请问我想要离婚财产会如何分配啊,还有请问孩子会归谁啊?? 1、关于房子。房子是用你公公的公积金贷款买的,而且是你公公的名字,所以法院会认定该房为你公公所有,不属于你们夫妻的共同财产。
如果是你们夫妻在还贷,那么还贷的这一部分应该有你的一半,但你必须要提供确实充分的证据来证明。 2、关于孩子。孩子才十五个月大,尚属于哺乳期内,原则上应该由母亲抚养,所以你争取孩子抚养权的可能性是很大的。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中规定: 两周岁以下的子女,一般随母方生活。
母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随父方生活: (1)患有久治不愈的传染性疾病或其他严重疾病,子女不宜与其共同生活的; (2)有抚养条件不尽抚养义务,而父方要求子女随其生活的; (3)因其他原因,子女确无法随母方生活的。 同时从你的具体情况看,男方家庭重男轻女,对孩子的成长肯定不利,所以抚养权给你的机会应该比较大。
答:二手房贷款年限最长不超过30年,且与借款人年龄之和不超过65年。但在实际贷款申请过程中,有很多因素影响着二手房贷款年限。 1、房屋的房龄 除了土地使用年限,房龄...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