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的房子改成孩子名下,孩子离婚是算作家庭共有财产吗?
父母的房子改成孩子名下,孩子离婚是算作家庭共有财产吗?
父母将房子改为孩子名下,与孩子离婚时夫妻对这个房子如何分割,是两个不同层面,适用于不同法条,即相互联系又相互区别的两个法律问题。其法律点在于:
一、首先,需要明确父母将该房更名过户到子女名下导致的法律后果。
根据《合同法》第一百八十五条、第一百八十七条,《物权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父母将自己的房子产权变更在孩子名下,在法律上视为父母对该子女的无偿赠与行为。
自该房更名过户到该子女名下之时起,父母就自然失去了对该房的所有权,该房的产权性质就有父母的夫妻共同财产变成了受赠子女的财产了,不属于受赠子女与父母的家庭共有财产了。
二、需要明确受赠子女离婚时,夫妻各自对该房所拥有的法定权益。
依据《婚姻法》第十七条第四款、第十八条第三款、第十九条规定:
第一,如果父母在受赠子女婚前将该房更名过户到子女名下的,该房属于受赠子女的个人婚前财产。离婚时,仍归受赠子女个人所有。
第二,如果父母在受赠子女婚后,将该房更名过户到受赠子女名下的,原则上该房属于受赠子女婚后的夫妻共同财产。
离婚时,双方各半。
但是,如果具有以下两种法定情形之一,该房应认定为受赠子女的个人婚后财产。离婚时,仍归受赠子女个人所有:
1、父母赠与该房时,与受赠子女之间有赠与合同,而且必须在赠与合同中明确该房只归受赠子女一人所有;
2、受赠子女夫妻之间,签有婚姻存续期间收入归各自所有的书面协议。
追答 : 希望能对你有所帮助。
这个是父母给的,肯定不算夫妻共同的
如果孩子签订了婚前协议就按婚前协议处理,如果没有签订婚前协议,则就是家庭共同财产。
房子在结婚前购买就不是共有的;你能证明你出的购房款;好像有法律规定父母赠与子女的婚房是不能作为共同财产。最好找个律师咨询。
婚前夫妻双方任何一方不管是自购的房产,还是得到馈赠的房产,离婚时都不能作为夫妻双方的共同财产进行分割。除非夫妻双方的婚姻已延续八年之久。详情最好咨询律师为准!
答:房子属于不动产,登记在子女名下的则子女为该不动产的所有权人。根据《民法通则》第十八条规定“ 监护人应当履行监护职责,保护被监护人的人身、财产及其他合法权益,除为...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