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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案和经侦报案何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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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判案和经侦报案何区别?

我是A市,被告在B市以美国技术名义全国招商加盟,并签定了合同,加盟费几万元,后来发现被告原公司关门了,又注册了一个同类公司招商.提供的设备是C市国产的,向B市公安机关报案其不以诈骗立案.让到法院.

1.若经法院法院判我们的官司赢了,不是简简单单的返钱完事;诈骗罪需要我们律师起诉才会判刑还是法院根据情节决定才会判刑? 

2.若是我们到公安机关报案再转至法院就会按诈骗罪判刑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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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18-02-13 14:23:47
    这是诈骗案件,应当由公安机关立案侦查,检察院审查后向法院提起公诉。公安机关不予立案,则你们可以准备好证据材料,向被告所在地的法院提起自诉。依据是《刑事诉讼法》第170条之(三)的规定,即被害人有证据证明对被告人侵犯自己人身、财产权利的行为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公安机关或者人民检察院不予追究被告人刑事责任的案件。当然,在提起刑事自诉的同时,可以要求被告赔偿你们的经济损失。所以,如果官司赢了,怎能是简简单单的返钱完事?被告是要承担刑事责任的!
    若公安机关报案予以立案,再转至法院,被告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触犯了什么罪名?是要经过法院的审理来确定的。

    笑***

    2018-02-13 14:23:47

其他答案

    2018-02-13 16:23:47
  •   
    你说的“被告”是谁呢? “被告”是民事案中相对于原告而言的,在刑事案件公诉案的中被公诉的叫做“犯罪嫌疑人”,在自诉案中被起诉的叫“被告人”而不能叫“被告”。
    前一个公司“关闭”了,在法律上应该是“破产”了。一个企业的破产,相当于一个自然人的死亡,他怎么起死回生了呢?换句说法他与新成立的公司有哪些联系呢,仅仅是由于“同类”是不足以为证的,至少要有证据证明那家“关闭”的公司把财产转移到了这个新的公司,且必须是在前公司破产前一年之内的转移。
      由于存在以上诸多的疑点,根据刑法中的疑罪从无的原则,这个诈骗案真的还不能成立。 国家有禁止公安机关介入债务纠纷的规定,对于公安机关将债务纠纷当做诈骗处理的要追究行政责任和法律责任并且实行国家赔偿后依法追究办案人的责任。所以,公安机关并没有错。
       既然刑事案不能成立,那就当然仅是民事赔偿案。该赔偿多少是多少,但与诈骗那词没有关系。 民事案,由当事人起诉,刑事公诉案由检察院起诉,刑事自诉案由受害人或其家属、近亲属起诉。律师,在代理任何案子时都没有起诉权。 再到公安局报案是可以的,但必须有新的证据线索。
      公安局认为有诈骗嫌疑时也不是转到法院,而是转到检察院,由法院批捕后,再由公安机关侦察,再返回检察院,由检察院向法院起诉,法院审理时“先刑事后民事”,即审理完刑事以后再审理民事赔偿,只有到了审理民事的时候才由你们参与诉讼。但你们必须要在开庭前递交附带民事诉状,如果没有交,法院则不予审理。
       。

    北***

    2018-02-13 16:23: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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