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处理关于起诉人人数众多的情况?
如何处理关于起诉人人数众多的情况?
我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四条规定:“诉讼标的是 同一种类、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在起诉时人数尚未确定的,人 民法院可以发出公告,说明案件情况和诉讼请求,通知权利人 在一定期间向人民法院登记。向人民法院登记的权利人可以推 选代表人进行诉讼;推选不出代表人的,人民法院可以与参加 登记的权利人商定代表人。
代表人的诉讼行为对其所代表的当 事人发生效力,但代表人变更、放弃诉讼请求或者承认对方当 事人的诉讼请求,进行和解,必须经被代表的当事人同意。人 民法院作出的判决、裁定,对参加登记的全体权利人发生效力。 未参加登记的权利人在诉讼时效期间提起诉讼的,适用该判决、 裁定。
” 以上是我国法律针对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情况下,在进行 诉讼时所做出的相关规定。首先是在起诉时,当事人人数众多 但是人数不确定,那么法律就通过公告的方式来进行通知,在 限定期间内,涉诉当事人可以到法院申报自己的权利,参加诉 讼。其次,由于人数较多不便于现实的法庭审判工作开展,那 么就需要推举出一名代表人来进行诉讼活动,这样能够方便法 庭审判工作的进行,但是代表人的诉讼权利是在法律规定的范 围内行使,对于一些可能不利于己方或者是对于诉讼有重要影 响的事项,则必须获得被代表人的认可。
由于代表登记的所有 当事人进行诉讼,那么法院的判决效力就必须是对所有参加诉 讼的成员有效。此规定有利于更好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也是 出于保障司法审判工作的方便、顺利而设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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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近视了还会老花吗?有人话近视了就不会老花,但又有人话会!到底会不会呢?真想知道!
答:近视了同时也会老花,老花时近视的度数会降低。我看过一个老人同时带者两副眼镜在打麻将,说是一副近视一副老花的~~~~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