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在审查起诉阶段查阅、摘抄、复制的有关案件的诉讼文书及案卷材料能否给当事人家属复制,有什么法条依
是否给当事人家属复印没有明确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三十八条 辩护律师自人民检察院对案件审查起诉之日起,可以查阅、摘抄、复制本案的案卷材料。其他辩护人经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许可,也可以查阅、摘抄、复制上述材料。
答:在民事案件中,可以帮助委托人查阅到对方当事人的房产、车辆、工商营业执照和法院的相关档案及对方提交给法院的证据等。详情>>
答:你好,就是就当事人法律方面的问题答疑解惑,谢谢,望好评!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