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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中的l误工费应以什么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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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误工费?人身损害赔偿中的l误工费应以什么标准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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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6-05-03 12:51:20
  •   误工费是指赔偿义务人向赔偿权利人支付的从侵权行为 致受害人人身损害到治愈恢复期间能正常工作这一段时间内,因 无法正常工作而丧失或减少的收入。无法正常工作而丧失的损失 与赔偿义务人的侵权行为之间有相当的因果关系,比如,受害人甲 因为侵权行为人乙的侵权行为而遭受损害住院治疗,致使甲失去 了两个月的工资收入,侵权行为人显然应该对受害人的误工损失 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问题是误工费的标准如何确定,因为误工费 在不同受害人之间的差异较大。不同的受害人因居住在不同地 区,所属不同行业、不同职业,各自的实际能力的不同,收人的能力 和水平往往相差很大。有的受害人有固定的工作,有的受害人没 有固定工作,有的受害人在一年中不同的时日收人都是平均的,有 的受害人从事的行业在遭受损害住院的期间是淡季,收入较少,有 的则恰恰相反。
      怎样根据不同受害人的实际收入情况确定其实际发生的误工费,具有一定难度。 对此,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 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二十条规定:“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 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总的来说,是受害人实际发生的损失,但依据受害人是否具有 固定收入采取不同的赔偿标准和计算方法。
      对于受害人有固定收 入的,应当按照发生损害前后,受害人财产减少的差额作为计算标 准。可以按照受害人每天的收入乘以误工的实际天数的计算公式 来确定。如果受害人没有固定收入,就很难精确地计算其误工的 损失。这时,就要从社会的公正考虑,确定一个相对固定的标准, 即最高人民法院司法解释中提出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 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 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 算。
      如果赔偿权利人举证证明其住所地或者经常居住地上一年度 职工的平均工资高于受诉法院所在地标准的,也可以受害人住所 地或者经常居住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 算。

    刘***

    2016-05-03 12:51: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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