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如何 规定的?
对被派遣劳动者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是如何 规定的?
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 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2007年6月29曰) 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与劳动者 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是,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 以解除劳动合同: (1) 未按照劳动合同约定提供劳动保护或者劳动条件的; (2) 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3) 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 (4) 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损害劳动 者权益的; (5) 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 无效的;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其 他情形。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 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 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答:被派遣劳动者可以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条、第三十八条的规 定与劳务派遣单位解除劳动合同。详情>>
问:身体出现了异常情况,好害怕哦不会是癌的征兆吧?我这个月例假结束后,隔了大概三天后...
答:不好这么说.疾病有很多种,也许是宫颈糜烂呢?或者阴道炎啊什么的,但是不管是哪种病,一定要赶紧去医院.不要讳疾忌医啊.很多病就是因为耽误了所以才不好治的.你这样忐...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