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劳动法的调整对象和适用范围是什么?
具体如下:(一)劳动法调整的对象 我国劳动法调整的主要对象是劳动关系,但并非所有劳动关 系均由劳动法调整,劳动法调整的劳动关系是狭义的,其特征 是:第一,这种劳动关系是在实现劳动的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 系。第二,劳动关系的当事人是特定的,一方是劳动者,另一方 是用人单位。
第三,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关系、财产关系的属性。 劳动者向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力,就是将其人身在一定限度内交给 用人单位支配,因而劳动关系具有人身属性。劳动者有偿提供劳 动力,用人单位必须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这样缔结成的社会 关系就具有财产关系的属性。
第四,劳动关系具有平等关系兼隶 属关系的属性。在市场经济条件下,劳动关系是通过双向选择确 立的,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变更或终止劳动关系时,是依照平 等、自愿、协商原则进行的,因而劳动关系具有平等关系的属 性;但劳动关系一经确立,劳动者一方就从属于用人单位一方, 成为用人单位的职工,须听从用人单位的指挥和调度,双方形成 管理与被管理、支配与被支配的关系,因而具有隶属关系的性质。
劳动法还调整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其他社会关系,它包 括:管理劳动力方面的社会关系,社会保险方面的社会关系,工 会组织与用人单位之间发生的关系,处理劳动争议方面的关系, 监督劳动法执行方面的关系。这些社会关系最大的特点就是与劳 动关系密切联系。
答:开除和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区别: 开除是对犯错误职工作出的一种最严厉的行政处分形式,它适用于严重违法乱纪的职工,主要包括以下几种情况:(1)被判刑并入狱服刑的;(...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