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收养的子女是否有继承权?
我国《收养法》最早于1992年实施,原收养法第十五条规定,收养查找不到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以及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孤儿的,应当向民政部门登记。除前款规定外,收养应当由收养人、送养人依照本法规定的收养、送养条件订立书面协议,并可以办理收养公证;收养人或者送养人要求办理收养公证的,应当办理收养公证。1999年实施的新《收养法》十五条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起成立。
答:首先应明确的是:房屋产权证上写的是二儿子的名字,基于房屋所有权登记公示公信力,房屋的产权只能属于二儿子,并不因购房款一部分由父亲出而当然形成父子共有关系。因此,...详情>>
问:发烧用药后过敏该怎么办啊我家宝宝前几天发烧,烧到39度,吃了美林,还用了对乙酰氨...
答:药物疹 药物过敏常可引起皮疹,称为药物疹。 药物疹一般紧跟药物热发生;但也可以先于药物热发生。皮疹可有多种形态,如麻疹样,猩红热样,湿疹样,荨麻疹样,紫癜样,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