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员工自己操作不发当,造成意外受伤,单位是否负责?
即使由于员工自己操作不当造成意外伤害,也应认定为工伤,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因为工伤保险实行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就是说即使企业对工伤的发生无过错,也应承担工伤保险责任。
工作期间受伤是工伤,单位按工伤处理。只有一项情况是不算的,就是他故意自残、自伤的。
据《工伤保险条例》: 第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 (二)工作时间前后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 (三)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 (四)患职业病的; (五)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六)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 (七)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为工伤的其他情形。
第十五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同工伤: (一)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 (二)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 (三)职工原在军队服役,因战、因公负伤致残,已取得革命伤残军人证,到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的。
职工有前款第(一)项、第(二)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工伤保险待遇;职工有前款第(三)项情形的,按照本条例的有关规定享受除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以外的工伤保险待遇。 而该职工尽管由于自己不慎,但不具备十六条所列条件,所以应认定为工伤。
第十六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认定为工伤或者视同工伤: (一)因犯罪或者违反治安管理伤亡的; (二)醉酒导致伤亡的; (三)自残或者自杀的。 所在单位应在事故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劳动保障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如所在单位未按规定提出申请,职工及家属可在事故发生之日起一年内向劳动部门提出申请。
即使自己操作不当,也是工伤,单位必须负责。劳动法有明确归定。
如果,上了意外伤害险的话,应该由保险公司负责。 如果,没有上保险,应由个人和单位各承担一半责任!
答:一般在工伤赔偿上,实行无过错原则。只要是在工作时间、地点内、从事于自己工作相关的行为。无论是不是违反操作规程,都应的认定为工伤。只要不是故意自残、自杀、醉酒等行...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