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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父母同住,父母去世后丈夫有没有权力分割房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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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丈夫父母同住,父母去世后丈夫有没有权力分割房产

我和丈夫因没有房屋,和父母同住,我父母就我一个女儿。现在我父母在原基础上扩建房屋,需要借用我们一点点钱,如果父母去世后,因感情破裂,丈夫有没有权力与我分割我父母的房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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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12-23 06:37:48
  •   一般情况下有权利。 这是你们夫妻关系存续期间你继承的,是你们的共同财产,他拥有你可以继承的一半的份额。
    作为没离婚的夫妻要是现在就考虑这个有点。。。
    但是你可以自己出这份修房子的钱并和丈夫签订相关的协议,提出离婚后丈夫无权分割这份财产,可以写下来去公证处,做一下公证,声明一下这钱不算入共同财产,但是这样好伤感情的哦~你也可以让你父母写遗嘱或赠予明确指出房屋由你继承,属于你个人财产。
      看来你丈夫没你经济条件好,你应该在结婚前做个婚前财产协议就好了。
    新婚姻法:
    第十七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结婚后)所得的下列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
    (二)生产、经营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赠与所得的财产,但本法第十八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第十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为夫妻一方的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注:不因婚后共同使用、共同管理而转变为夫妻共同财产)
    (二)一方因身体受到伤害获得的医疗费、残疾人生活补助费等费用;
    (三)遗嘱或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夫或妻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第十九条 夫妻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的,夫或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第三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妻一方所有的财产清偿。

    林***

    2017-12-23 06:37: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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