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哪些权益受损害可向工会求助?
农民工哪些权益受损害可向工会求助?
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维护职工权益是其基本职责。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在中 届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生要生话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 券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 会的权利。 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费动权益情形,农民 工可向工会求助,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 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尤%作出答复;企业、事 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人民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1)克扣职工工资的; (2 )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3)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4)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5)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答:修订后的未成年人保护法第49条规定:“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被侵害人及其监护人或者其他组织和个人有权向有关部门投诉,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这一规定...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