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
任何携带“凶器”抢夺的行为,都要被认定为抢劫吗?
不是所有的场合携带“凶器”抢夺,都要认定为抢劫罪。在携带凶器抢夺的场合下,如果行为人并未使用所携带的器具,要认定行为人所携带的器具属于凶器,还得从主观方面加以认定,即要求行为人具有准备使用的意识。准备使用的意识应当包括两种情况:一是行为人在抢夺前为了使用而携带该器具。例如,行为人为了实施某种犯罪行为,事先准备可能杀伤他人的器具,随身携带,然后实施了抢夺行为的,应认定为抢劫罪。二是行为人出于其他目的携带可能用于杀伤他人的器具,在现场意识到自己所携带的凶器进而实施抢夺行为的,也应当认定为携带凶器抢夺。反之,如果行为人并不是为了犯罪而携带某种器具,实施抢夺时也没有准备使用的意识,则不能认定为抢劫罪。
答:不是所有的场合携带“凶器”抢夺,都要认定为抢劫罪。在携带凶 器抢夺的场合下,如果行为人并未使用所携带的器具,要认定行为人 所携带的器具属于凶器,还得从主观方面加...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