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是否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依法撤销?
行政机关没有在7日内,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是否属于违反法定程序,应依法撤销?
《行政处罚法》:…… 第三十七条 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应当如实回答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不得阻挠。询问或者检查应当制作笔录。行政机关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经行政机关负责人批准,可以先行登记保存,并应当在七日内及时作出处理决定,在此期间,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不得销毁或者转移证据。
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四十条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当事人不在场的,行政机关应当在七日内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这里有两个7日。 ……行政处罚决定应当在7日内做出、……处罚决定应当在7日内送达。
关于送达,是指在处罚决定向被处罚人宣布后的7日内送达。如果因为被处罚人的原因没有送达,则不是行政机关的问题。否则,行政机关就是送达程序违法。是否撤销,要分清责任后决定。
答: 1、直接送达 这是指行政机关直接将执法决定等法律文书送达给受送达人,是最基本最常用的一种送达方式,受送达人在送达回证上的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留...详情>>
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问输卵管不通怎么治疗?我结婚三年了,但一直没有怀上小孩,到医院...
答:输卵管是一条弯曲的管腔,开口于子宫角两侧,外端游离,靠近卵巢,全长约8-15cm,在临床上,30%原发性不孕和80%继发性不孕是由于输卵管因素而造成。输卵管阻塞...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