借款人的行为是否属于 违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一百二十五条规定:“当事人对 合同条款的理解有争议的,应当按照合同所使用的词句、合同的有关条 款、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以及诚实信用原则,确定该条款的真实意思。” 双方当事人签订的合同为《担保借款合同》,具体到该合同的具体约定,是为了保证款项的出借方对款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监督权,以便在发 现借款人擅自改变款项用途或发生其他可能影响出借人权利的情况时, 及时采取措施、收回款项及利息。用目的解释的原理可以得知,提供不 真实的材料和报表固然会影响出借方对借款人使用款项的监督,而不提 供相关材料和报表却会使得出借人无从了解案涉款项的使用情况,不利 于其及时行使自己的权利。因此,借款人在借款期限内未向出借人提供 相关材料和报表,属于违约。
答:借款人出现违约行为,代理社应迅速提议召开社团会议,议定对借款人的处理意见,对其采取停止贷款、提前收回贷款、实行联合制裁、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等措施。详情>>
问:溜冰会不会使腿变粗经常溜冰,一旦停下来,会不会长胖。 是不是溜冰会使腿变粗。
答:会,怕粗就别经常溜或别停。祝你如意。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