爱问知识人 爱问教育 医院库

其上的建筑物 是否应当一并抵押?

首页

其上的建筑物 是否应当一并抵押?

以土地使用权设定抵押的,其上的建筑物 是否应当一并抵押?

提交回答
好评回答
  • 2017-03-10 18:58:37
      担保法第36条第2款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 有土地使用权抵押的,应当将抵押时该国有土地上的房 屋同时抵押。”物权法第182条对这一规定进一步完善 为:“以建筑物抵押的,该建筑物占用范围内的建设用地 使用权一并抵押。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该土地上 的建筑物一并抵押。
      抵押人未依照前款规定一并抵押的, 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根据上述规定,抵押土地 使用权时,若存在地上建筑物,应当将地上建筑物一并 抵押,而不得仅抵押土地使用权。“房随地走”仅适用于 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国有土地使用抵押权,而且随同土地 使用权一同抵押的仅限于该国有土地上的房屋,不包括 房屋外的其他地上定着物。
      物权法对担保法的完善体现为规定了一并抵押制度。 根据物权法第182条规定,以建设用地使用权抵押的, 该土地上的建筑物一并抵押;抵押人未依照规定一并抵 押的,未抵押的财产视为一并抵押。土地使用权也可以单独抵押。根据我国《城市房地 产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以出让方式取得的土地使用 权,可以设定抵押,抵押权人仅以土地使用权抵押的, 抵押权的效力不及于地上建筑物或附着物。
      房地产抵押 合同签订后,土地上新增的房屋不属于抵押财产。需要 拍卖该抵押的房地产时,可以依法将土地上新增的房屋 与抵押财产一同拍卖,但对拍卖新增房屋所得,抵押人无权优先受偿。但是,法律禁止以土地使用权单独设定 抵押权的,不得设立抵押权,如担保法第36条第3款规 定:“乡(镇)、村企业的土地使用权不得单独抵押。
      ”。

    赵***

    2017-03-10 18:58:37

类似问题

换一换

相关推荐

正在加载...
最新问答 推荐信息 热门专题 热点推荐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热点检索

  • 1-20
  • 21-40
  • 41-60
  • 61-80
  • 81-100
  • 101-120
  • 121-140
  • 141-160
  • 161-180
  • 181-200
返回
顶部
帮助 意见
反馈

确定举报此问题

举报原因(必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