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呢?
精神病的司法鉴定内容有哪些呢?
1、对可能患有精神疾病的下列人员应当进行鉴定: (1)刑事案件的被告人、被害人; (2)民事案件的当事人; (3)行政案件的原告人(自然人); (4)违反治安管理应当受拘留处罚的人员; (5)劳动改造的罪犯; (6)劳动教养人员; (7)收容审查人员; (8)与案件有关需要鉴定的其他人员。
2、 鉴定委员会根据情况可以接受被鉴定人补充鉴定、重新鉴定、复核鉴定的要求。 3、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包括: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实施危害行为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和所实施的危害行为之间的关系,以及有无刑事责任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诉讼过程中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3)确定被鉴定人在服刑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对应当采取的法律措施的建议。 4、 民事案件中精神疾病司法鉴定任务如下: (1)确定被鉴定人是否患有精神疾病,患何种精神疾病,在进行民事活动时的精神状态,精神疾病对其意思表达能力的影响,以及有无民事行为能力。
(2)确定被鉴定人在调解或审理阶段期间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诉讼能力。 5、 确定各类案件的被害人等,在其人身、财产等合法权益遭受侵害时的精神状态,以及对侵犯行为有无辨认能力或者自我防卫、保护能力。 6、确定案件中有关证人的精神状态,以及有无作证能力。
答:司法精神病鉴定的目的,在于确定行为人是否具有刑事责任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判断有无责任能力。对精神病的鉴定首先是从临床精神病学的基础出发,全面检查分析,确定有无精...详情>>
答:非常正常,而且是很好,对胎儿是很好的,因为胎盘成熟是指胎盘老化,对胎儿的营养吸收有障碍,现在还是0级,那就证明你的胎盘很年轻,很好啊,我也是25周,也是0级,医...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