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该怎么治理?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地质灾害该怎么治理?
第三十四条因自然因素造成的特大型地质灾害,确需治 理的,由国务院国土资源主管部门会同灾害发生地的省、自治 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其他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在县级以 上地方人民政府的领导下,由本级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 组织治理。因自然因素造成的跨行政区域的地质灾害,确需治理的, 由所跨行政区域的地方人民政府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共同组织 治理。
问:"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人有三急"其实指的是什么?
答:级别:学长 2006年4月9日 现在“人有三急”多用来指饮食或排泄问题等等,说法不同。这种引用倒也形象贴切,无可厚非。 而有史可查的真正说法是“人有三疾”。三疾...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