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以有“精神”赔偿?
“财产”损失,何以有“精神”赔偿?
在财产损害中,一般来说,财产所有权人在得到侵权人对财产的经济赔偿后,并不会影响到精神利益问题。但是,对于某些具有人格利益的物品,该“物品”本身除了 一般的财产价值外, 还包含了一种精神上的利益。比如说,一条普通的项链,价格不过几百元钱。但是,如果是一对情侣作为定情之物的项链,那就不仅是购买同样项链的“价格”问题了。同理,本案中,原告被人给“丢失”的,不是一般的“种类物”,而是特定物。如果只要求被告按照一般的“种类物”的价格来赔偿甚至多赔偿,是无法弥补原告的精神利益的损失的。因此, 有必要要求被告对原告的“精神损失”单独进行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第四条具有人格象征意义的特定纪念物品,因侵权行为而永久性灭失或者毁损,物品所有人以侵权为由,向人民 法院起诉请求赔偿精神损害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予以受理。
答:、财产损失的范围: (1)直接财产损失 交通事故直接财产损失包括:损坏的车辆、车载货物和物品、设施等,以及因伤失去使用价值或者死亡的牲畜;上述直接的财产损失由侵...详情>>
问: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右侧睡觉抬头颈部痛而左侧睡觉抬头颈部不痛...
答:您的这个情况,如果是“一惯性”的,那要考虑是否颈锥有一侧骨质增生(颈锥病),如果是偶而的一次,那有可能是您“贪”凉而受到了冷气的刺激而产生的颈部肌肉痉挛或者是由...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