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达退休年龄 解除用工关系如何认定?
已达退休年龄 解除用工关系如何认定?
1、《劳动合同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 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动合同终止。而《劳动合同法》第四十四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劳动合同终止:(二)劳动者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三)》第七条 用人单位与其招用的已经依法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或领取退休金的人员发生用工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人民法院应当按劳务关系处理。
可知,享受养老保险待遇是确定劳动者与用人单位是否为劳动关系的依据,与劳动者年龄并没有必然联系,劳动者到达退休年龄是可以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充分条件而非必然条件,达到退休年龄并不必然享受养老保险待遇,言外之意是,如果没有依法办理退休手续享受退休待遇的劳动者不能按照劳务关系处理,而应按照劳动关系处理。
综上,对于劳动者已达退休年龄,办理退休手续后,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终止。若劳动者仍留在原单位工作,则双方之间是劳务关系;而对于职工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如未办理退休手续,则与用人单位劳动关系延续。 结语 就本案而言,当劳动者年满60周岁时,用人单位未参照退休的有关规定为其办理退休手续,而是让其继续工作,说明双方劳动关系仍延续。
用人单位因劳动者年龄偏高而终止双方劳动关系,依法应支付解除劳动合同经济补偿金。 。
答:1、所谓“事实劳动关系”指的是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在建立劳动关系或变更原劳动关系时,没有按照法律的要求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只是以口头协议的形式(或者其它形式)约定...详情>>
答:虾类忌与维生素C同食。美国科学家发现,食用虾类等水生甲壳类动物同时服用大量的维生素C能够致人死,因为一种通常被认为对人体无害的砷类在维生素C的作用下能够转化为有...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