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商品房买卖中订购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商品房买卖中订购书的相关规定有哪些?
关于商品房买卖中订购书的相关规定有:⑴商品房订购书的概念。商品房订购书也称认购书,是指商品房买卖双方在签署正式的买卖合同 之前所签署的合同文件,其主要内容包括定金条款、买卖特定商品房及在满足 约定条件时签署正式买卖合同的合意等。(1)订购书的法律性质。
从法律性质上分析,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预约是指当事人双 方约定负有将来缔结契约义务的契约,或谓当事人一方或双方预先约定将来 订立具有特定内容之契约的契约。其将来应订立之契约则称为本契约或本 约。商品房认购书的内容,是约定双方有义务在一定期限内洽谈购房合同,这 种意思表示是明确的,具备合同法规定的合同成立的要件,因此商品房认购书 本身就是一种合同。
从法律性质上分析,商品房认购书是一种预约合同。订 购书为预约,则双方在订购书中约定将要签署的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则为 本约。(2)商品房订购书与购房合同。①商品房认购书与购房合同的关系。商品房认购书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商品房认购书约定的是一种行为 义务,并不依赖于将来可能洽谈的购房合同的效力。
将来双方不洽谈购房合 同,也不会导致商品房认购书的无效,不影响双方应当履行的善意洽谈义务的 存在,所以它是一种独立的合同,而不是购房合同的从合同。②具备商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的商品房认购书的法律性质。在商品房认购书具备购房合同主要内容的前提下,如果开发商收受了购房款的,应当把商品房认购书认定为购房协议。
这种观点得到了司法解释的支持。《商品房买卖司法解释》第五条规定“商 品房的认购、订购、预订等协议具备《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的商 品房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并且出卖人已经按照约定收受购房款的,该协议应 当认定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司法解释的观点表明,虽然《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规定商品房销售应当订立书面购房合同,但书面购房合同并非买卖关系的 生效条件。
如果具备了主要内容,并且买房人收受了购房款,就应当将商品房 认购书视为购房合同。
答:至于认购书约定的定金,《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hetongjiufen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