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原则有哪些?
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原则有哪些?
为了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必须实行评标委员会成员的回避制度。 凡与投标人有直接利害关系或作为投标人组成的课题组成员的专家不宜作为评标委员会成员。 所谓直接利害关系是指与投标人在同一单位工作的,投标人聘请作为顾问的,与投标人的课题负责人系师生关系的,等等。 招标人在聘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时要进行审查,投标人在递交投标书时应提供课题组成员的有关情况。 其次,招标人在开标时要向所有投标人代表宣布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制度,提醒投标人有权提出要求评标委员会成员回避的申请,并说明理由;如果开标时不提出申请的,在开标后就无权再提出申请。 第三,招标人在宣布评标须知时,提醒评标委员会成员可根据回避原则主动提出回避要求。
答:①是投标人的雇员或其主要负责人近亲; ②项目主管或监督部门的人员; ③与投标人有经济利益关系; ④曾在评标中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处罚的。 注意:评标专家应在发生或...详情>>
答:你好! 什么样的痣该去? 面部或身体其它部位的黑痣多为良性,可与主人“和平共处”,无需作任何治疗。但有些痣需要加以治疗。 1)过大的痣 痣的大小有时可预示将来是...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