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存物丢失应该如何赔偿?
寄存物丢失应该如何赔偿?
寄存人寄存货币、有价证券或者其他贵重物品的,应当向保管人声明,由保管人验收或者封存。寄存人未声明的,该物品损毁、灭失后,保管人可以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货币、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如贵重首饰、移动电话等)价值重大,保管危险系数较大,保管人须尽高度谨慎的注意义务,并且需要采取特殊的保护措施。货币、有价证券及其他贵重物品一旦毁损、灭失,寄存人损失重大,保管人也应承担较重的赔偿责任。因此,本条规定了寄存人违反本条前项规定,未尽声明义务时,一旦保管物损毁、灭失,保管人可以只按一般物品予以赔偿。“按照一般物品予以赔偿”实际上规定了赔偿的标准。一般物品标准是指依照保管物品外观,按社会一般人标准所能确定的该保管物的价值,而不是按货币、有价证券或贵重物品的实际价值赔偿。
答:一般是卖家。 卖家可以先跟买家商量,买家同意的情况下,可以给买家重新补发一份包裹。买家不同意,只能让买家申请退款处理。快递公司的责任。一切赔偿需要卖家来联系快递...详情>>
答:不可以吧,可以用一些收缩毛孔的化妆品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