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保险代位求偿纠纷如何确定管辖?
我国法律以及司法解释没有明确规定行使保险代位求偿权应当如何确定管辖。在实际操作中,主要存在以下两种观点: 一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是保险人代位行使被保险人对第三者请求赔偿的权利,其实质是债权转移。无论是保险法还是海商法,对保险人代位求偿权都没有区分是实体权利还是程序权利。
而我国的海事诉讼特别程序法对保险人行使代位求偿权的程序问题作出了特别规定。2006年9月8日施行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仲裁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九条提到:“债权债务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的,仲裁协议对受让人有效。但当事人另有约定、在受让债权债务时受让人明确反对或者不知有单独仲裁协议的除外。
”这在一定程度上表明了最高人民法院对该问题的态度。因此,保险人代为取得的权利既包括实体权利也包括程序权利,保险代位求偿权纠纷应当根据被保险人与第三人的合同关系或者侵权关系确定管辖。 第二种观点认为,保险代位求偿权与代位权是两种相似的权利,都是保险人基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而产生的代位追索的权利。
这种权利的取得和行使,与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权利义务没有直接的关系,不应以被保险人与第三人之间的合同关系或侵权关系确认保险代位求偿权的管辖。因此,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一)》第十四条明确规定:“债权人依照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规定提起代位权诉讼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保险代位求偿权在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的前提下,可参照代位权案件的法律规定确定管辖。 。
问:定义判断下列哪一条不属于行使代位求偿权的必要条件: A\发生在财产保险之中 B\保险标的超过80万元 C\被保险人因保险事故对第三人有损失赔偿请求权 D\保险人已向保险人给付赔偿金
答:选择B。在人身保险合同中不存在代位示偿权,所以A正确;如果被保险人对第三人没有损失赔偿请求权,那么保险人就没有代位求偿权,所以C也正确;D项可能是少打了一个字,...详情>>
问:老年人腿软,无力,发冷是咋回事?我父亲今年60岁,查出患糖尿病已有7年了,一直坚...
答:这是糖尿病的并发症,血管和循环障碍,要控制血糖,增强心功能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