哪些案件需要告诉才处理?
哪些案件需要告诉才处理?
如果被害人因受到强制、威吓无法告诉的,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也可以告诉。所谓“受强制、威吓”,是指被害人被限制了自由,或受到暴力控制,如被捆绑、拘禁或者因受威胁、恫吓而不能或不敢告诉。被害人的近亲属是指《刑事诉讼法》规定的丈夫、妻子、父亲、母亲、儿子、女儿、同胞兄弟姐妹。被害人是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人或限制行为能力人以及因年老、患病、聋哑等不能亲自告诉的,其近亲属可代为告诉。近亲属代为告诉的,应提供与被害人关系的证明,同时提供被害人系未成年人、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人和聋、哑、患病等证明。 刑法中告诉才处理的规定,是从保护被害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家庭与社会稳定为出发点,以被害人的意愿为前提的。有告诉权的主体共有三类:告诉才处理的刑事案件的被害人、人民检察院和被害人的近亲属。
答:告诉才处理的案件 1、侮辱、诽谤案(刑法第二百四十六条规定的,但是严重危害社会秩序和国家利益的除外); 2、暴力干涉婚姻自由案(刑法第二百五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详情>>
答:你好: 根据你的叙述,有可能是功能性子宫出血。不必过分紧张,大多数女性随着月经周期的稳定会自发消失,如果反复出现,或者流血比较多,可以到医院就诊。如果治疗多次效...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