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职工休完产假可以不服从另外安排工作吗?
女职工休完产假可以不服从另外安排工作吗?
根据妇女权益保障法和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处于哺乳期的女职工的工作岗位时应征得其本人同意,不得因结婚、怀孕、产假、哺乳等情形降低女职工的工资、辞退女职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重庆市妇女权益保障条例》第二十六条:妇女在经期、孕期、产期、哺乳期受特殊保护。 在女职工特殊保护期间,不得安排其从事违反国家有关女职工特殊保护规定的工作和劳动,变更其工作岗位应征得本人同意;不得减少或取消其产假、晚育假、哺乳时间;不得借此降低其基本工资,不得降低或者取消其应有的福利待遇。
答:女职工带薪休产假法律依据: 根据《劳动法》及国务院发布的《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任何用人单位的女职工均享有产假,假期为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详情>>
问:排卵期表我是7月21日来的例假,请问多少号是排卵期呢,一般例假都提前4-5天左右
答:女性的排卵日期一般在下次月经来潮前的14天左右。下次月经来潮的第1天算起,倒数 14天或减去14天就是排卵日,排卵日及其前5天和后4天加在一起称为排卵期。例如,...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