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指的是什么?
法院强制执行探视权指的是什么?
依照我国《婚姻法》及相关司法 解释的规定,法院在强制执行的时候,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而是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对拒不执行有关扶养费、抚养费、赡养费、财产分割、遗 产继承、探望子女等判决或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有关个人和单位应负 协助执行的责任。《婚姻法解释(一)》第三十二条《婚姻法》第四十八条关于对拒不执行有关探望 子女等判决和裁定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的规定,是指对拒不履行协助另一方 行使探望权的有关个人和单位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不能对子女的人身、探望 行为进行强制执行。
答:男方的行为属于故意妨碍生效判决的执行,女方可以请求人民法院采取强制执行措施。但这个强制措施不可以是强制性地把孩子带出来,而是对男方采取拘留、罚款等强制执行措施。...详情>>
答:那说不定,每个人的想法是不太一样的,不能一概而论,但我忠告女性朋友,男人是个怪(其实这是人的共性,只是男人比女人更明显罢了),越是得不到就越想得到,费尽千辛万苦...详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