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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信件总被人偷拆该怎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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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人信件总被人偷拆该怎么办?

我在银行申请信用卡,所以每个月都会寄几封信,有的会有很重要的个人信息。我们一个楼的信统一放在居委会办公室的门口,名字写在公告栏里,自己去取就可以。最近发现,我的信几次被人拆开,里面的东西完好无缺,但信封的封口处很明显的被人拆过的痕迹。问到居委会的人告之不知道这回事,说也许是来的时候就这样,可不能一而再的被人私拆啊?我该怎么办,私拆他人信件是不是已经属于违法了?下次再出现是打110报警还是直接到派出所去立案,我不太懂,希望大家帮助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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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8-25 09:07:00
    和邮局签一个委托协议,要求信件送到你家中。
    虽然私拆信件是违法的,但很难查的。

    5***

    2006-08-25 09:07:00

其他答案

    2006-08-24 18:55:32
  • 你可向邮局申请单独安放个人邮箱.

    南***

    2006-08-24 18:55:32

  • 2006-08-24 18:47:43
  • 又没有造成严重后果,去派出所报什么案?去了派出所也不会理。
    正确的办法是,想个办法保护好你的这些信件。比如,去银行更改信息,或者加密。或是让居委会帮你保管好这些信件。

    1***

    2006-08-24 18:47:43

  • 2006-08-24 17:38:38
  •   如果你在信件里记载了自己隐私,当然侵犯了隐私权,但准确说是侵犯了你的通信秘密。 
    《宪法》第四十条以国家根本大法的形式昭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受法律的保护。除因国家安全或者追查刑事犯罪的需要,由公安机关或者检察机关依照法律规定的程序对通信进行检查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侵犯公民的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
      ” 《邮政法》对保护通信自由和通信秘密作了更加具体的规定。《邮政法》第四条除重申宪法第四十条的规定之外,还将保护的主体扩大为所有邮政用户。《邮政法》第五条还规定:“用户交寄的邮件、交汇的汇款和储蓄的存款受法律保护。除法律另有规定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检查、扣留。
      ”《邮政法》及相关法律对检查、扣留、没收邮件和查阅邮政业务档案作了严格的限制,只有司法机关和其他法律规定的行政执法机关依照法定事由和程序可以实施。 至于处罚,首先,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八条规定:“冒领、隐匿、毁弃、私自开拆或者非法检查他人邮件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
      严重的可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五十二条规定:“隐匿、毁弃或者非法开拆他人信件,侵犯公民通信自由权利,情节严重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邮政工作人员私自开拆或者隐匿、毁弃邮件、电报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 所以你可以直接到派出所去报案。

    电***

    2006-08-24 17:38: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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