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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问题(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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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房产的问题(急)

我的姥爷去世已经10年了,当时他们住的房子的房产证所有权是属于姥爷,去世后我的姥姥和舅舅一家住在这个房子里,但舅舅对姥姥一直不好,在两年前姥姥从那里搬了出来住在姨妈家,现在由于姨妈家人口增多无法再住下去,姥姥想搬回原来的家,但舅舅却不让姥姥进屋,还说永远都不会让姥姥再进这个家门.
单位的领导让姥姥去打官司要回这个房子,我看了相关的法律,知道第一继承人应该有配偶\子女\父母,而且他们的权力是平等的.
姥姥今年已经九十岁了,姥姥有五个女儿,一个儿子,我想请教:
1.姥爷的这个房产是不是应该分成七份?
2.舅舅在姥姥搬出后没看过姥姥一次,也没有赡养姥姥,象舅舅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没有继承权?
3.舅舅自己还另有一处房产,象这样的情况通过司法是不是可以让舅舅搬出这个房子?
4.如果舅舅仍然可以住在这个房子里,姥姥应该如何做让他搬出这个房子?(因为大家都认为目前的情况,就是法院判给姥姥可以住在这个房子里,姥姥同舅舅住在一起也会被舅舅气病的,必竟姥姥的年龄已经不起任何伤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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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评回答
  • 2006-08-17 08:28:32
      既然你姥爷去世的时候没有留下任何遗嘱,那么按照继承法的规定,你舅舅肯定对该房屋是享有继承权的(只是份额大小的问题),因此,也很难通过法律手段让舅舅搬出去。其实,与其在居住权这个问题上纠缠,还不如直接打继承纠纷官司,直接把房子折价卖了分到钱,然后给奶奶重新买一个小户型的房子。
       如果该房屋是你姥爷和姥姥在婚后得到的,那么该房首先属于你姥爷和姥姥的夫妻共同财产,姥爷和姥姥各享有50%的产权。姥爷去世后,在继承之前,姥姥先取得属于自己的50%份额。然后,你五个姨、一个舅舅还有姥姥作为法定继承人,再来均分遗产部分即姥爷所有的另外50%房产。
      
      这样一算,姥姥总共可以得到房产的4/7,五个姨、一个舅舅分别得到房产的1/14。由此可以看出,该房屋产权绝大部分属于姥姥和五个姨所有,而舅舅只享有1/14(7。1%)的份额。因此,既然姥姥难以安心得到该房居住,还不如把房屋折价处理了,这样分到绝大部分钱,然后再买个小户型,岂不比现在的情况舒心?。

    蓝***

    2006-08-17 08:28:32

其他答案

    2006-08-17 14:08:32
  •   姥姥今年已经九十岁了,姥姥有五个女儿,一个儿子问
    1。姥爷的这个房产是不是应该分成七份?
    2。舅舅在姥姥搬出后没看过姥姥一次,也没有赡养姥姥,象舅舅这样的情况是不是可以没有继承权?
    3。舅舅自己还另有一处房产,象这样的情况通过司法是不是可以让舅舅搬出这个房子?
    4.如果舅舅仍然可以住在这个房子里,姥姥应该如何做让他搬出这个房子?
    答:1。
      不是。该房产属于你姥爷、姥姥的夫妻共同财产。你姥爷去世后,先把该房产分出一半来作为你姥姥的财产;另一半作为你姥爷的遗产来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共7人来进行继承。房产的一半分成七份,你姥姥及她五个儿子 、一个女儿各分得一份。即1/14。 你姥姥取得房产份额为:4/7。
      舅舅只有1/14。 2。如果你舅舅同样对你姥爷不尽赡养义务、不闻不问或有虐待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将丧失对你姥爷遗产的继承权。 3。他的1/14的份额,如果你们折价给他了,你们就有权要求他搬出。 4。当然可以通过法律途径。 。

    上***

    2006-08-17 14:08:32

  • 2006-08-17 10:18:58
  •   如果你姥爷没有遗嘱,那就按法定继承办理。
    1、房房产应该属于你姥爷和你姥姥共同财产,在你姥爷去世后遗产分割之前,应该先对该处房产进行夫妻财产之间的分割,也就是说先把该房产分出一半来作为你姥姥的财产,再将另一半作为你姥爷的遗产来由其第一顺序继承人来进行继承。
       按继承法:配偶,父母,子女均为第一顺序继承人,原则上财产应由继承人进行平均分配,但是我国继承法同时规定:对生活有特殊困难的缺乏劳动能力的继承人,分配遗产时,应当予以照顾。如果你姥姥符合此条件,那么她可以适当多分一点。 遗产具体分割办法如下:房产的50%分成七份,你姥姥及她五个儿子 、一个女儿各分得一份。
      即50%/7。 你姥姥实际所得房产份额为:50%+50%/7。 2、我国《继承法》第七条规定:继承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丧失继承权:   (一)故意杀害被继承人的;   (二)为争夺遗产而杀害其他继承人的;   (三)遗弃被继承人的,或者虐待被继承人情节严重的;   (四)伪造、篡改或者销毁遗嘱,情节严重的。
       如果你舅舅对你姥姥不尽赡养义务、不闻不问或有虐待行为且情节严重的话,那么他将丧失对你姥姥遗产的继承权。 但是即使他丧失继承权也只是丧失到你姥姥遗产的继承权,而不会丧失对你姥爷的继承权。 3、是不是要你舅舅迁出该房,关键要看各继承人对房产的处置方式,如果将该房产折价给你舅舅,那么他不用迁出该房,如果不是折价给你舅舅而是折价给其他人那么他除非经过该房产权人的同意他必须迁出。
       4、如果你那个舅舅仍然有权在该房居住的话(第3条所述情况),那么你姥姥也无权让他迁出,除非她和你舅舅有协议。如果有协议,那就按协议办。不过你姥姥还有其他赡养人啊,为什么非要住在那所房子里? 还有为什么非要把那个房子折价给你舅舅?就是把房子折价给你舅舅也行,为什么不重新购置一处房产?或到别的儿女家居住? 。
      

    雪***

    2006-08-17 10:18:58

  • 2006-08-17 09:13:10
  • 1、房产是姥爷和姥姥的共同财产,其中一半是姥姥的。
    2、另一半是姥爷的遗产,由姥姥和其子女共同继承,理论上是平均分配继承。
    看来,你们这些晚辈应当为姥姥出面解决这个问题。

    5***

    2006-08-17 09:13:10

  • 2006-08-17 07:38:33
  • 要看此房产之具体情况.如是夫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是共同财产.此房产的一半归你姥姥,另一半是遗产,由第一顺序继承人来继承.

    5***

    2006-08-17 07:38: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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